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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色列阿、你要聽.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。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力、愛耶和華你的神。 (申命記6:4-5)
以色列阿、現在耶和華你神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、只要你敬畏耶和華你的神、遵行他的道、愛他、盡心盡性事奉他。(申命記10:12)
耶穌對他說、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、愛主你的神。這是誡命中的第一、且是最大的。 (馬太福音22:37-38)
如果說「真誠」是關於質的純淨,那麼「竭盡」就是關於量的完全。「One In Heart」的第二個維度,帶我們進入一種高強度的屬靈張力——全人的奉獻。神不滿足於我們剩餘的時間、剩餘的精力,祂渴望的是全部。
1. 示瑪(Shema)的呼喚:獨一的神配得獨一的愛 申命記 6:4-5 是以色列信仰的核心告白:「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。」正因為神是「獨一」的(One),所以祂配得的愛不能被分割。如果宇宙中有萬神,我們或許可以分一點愛給這個,分一點給那個;但因為只有一位神,我們所有的愛、所有的忠誠都必須歸向祂。經文用到一連串的「盡」字——盡心(Heart)、盡性(Soul)、盡力(Strength/Might)。 • 盡心:涉及我們的理智與意念,我們的思想生活是否被神掌管? • 盡性:涉及我們的生命氣息、情感與渴望,我們是否以神為最大的滿足? • 盡力:這詞可以解釋為「極度」、「非常」,意味著用盡一切資源、能力、財富和體力來愛神。 這是一種毫無保留的愛。 在「One In Heart」的生活方式中,沒有所謂的「部分委身」。我們不能將生命劃分為「屬靈的」和「屬世的」,彷彿星期日是盡心愛神的,星期一至六則是愛世界的。竭盡獻心意味著我們的職業、家庭、娛樂、夢想,全部都要納入愛神的軌道之中。
2. 誡命的總綱:意志的決斷 在馬太福音 22:37-38,耶穌重申這條誡命,並加上了「盡意」(Mind),強調了理性的降服。耶穌稱這是「第一,且是最大的」。這告訴我們,基督教信仰的核心不是一堆繁瑣的規條,而是一份熾熱的關係。 竭盡獻心,是一種立志。 即使我們沒有感覺,即使在環境艱難、事奉疲乏的時候,我們依然用意志選擇站在神這一邊,選擇順服祂(申 10:12 提到愛祂與遵行祂的道是分不開的)。這是一種「在此站立,別無選擇」的態度。 作為一個「One In Heart」的信徒,我們每一天醒來都在做一個決定:今天我要為主而活。我要用盡我的才幹來榮耀祂,我要用盡我的情感來親近祂。 這不是律法主義的苦修,而是被神的大愛激勵後,自然產生的回應——因為祂先愛了我們,為我們捨了所有,我們只能以「全部」來回報祂。
3. 事奉的態度:不再保留 申命記 10:12 問了一個震撼的問題:「神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?」神似乎在乞求祂子民的愛。這對於那位全能者來說,祂不缺我們的金銀,祂渴望的是我們「盡心盡性事奉他」。「竭盡」意味著打破香膏瓶子,不留下一滴。在實際生活中,這挑戰我們打破「舒適圈」的事奉觀。很多時候,我們的事奉是「喜歡就做」、「有空才做」。但「One In Heart」的異象挑戰我們,事奉是生命的全部。這可能意味著在職場上,你為了堅持真理而付上代價,這是「盡力」;這可能意味著在家庭中,你為了愛如同基督愛教會而捨己,這是「盡性」;這可能意味著在讀經禱告中,你攻克己身,不讓思緒遊蕩,這是「盡意」。竭盡獻心,就是拒絕平庸的屬靈生命。它拒絕做一個不冷不熱的基督徒。它要求我們像蠟燭一樣,為了發光而燃燒自己,直到成灰。因為我們深知,只有完全倒空的器皿,才能被聖靈完全充滿。
總結而言,第二點「竭盡獻心」是對神「全人」的降服。它基於神獨一的屬性,要求我們在理智、情感、意志和力量上,都達到愛的極限。這是「One In Heart」生活方式的動力引擎,推動我們不斷突破自我,活出極致榮耀神的生命。
以色列阿、你要聽.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。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力、愛耶和華你的神。 (申命記6:4-5)
以色列阿、現在耶和華你神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、只要你敬畏耶和華你的神、遵行他的道、愛他、盡心盡性事奉他。(申命記10:12)
耶穌對他說、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、愛主你的神。這是誡命中的第一、且是最大的。 (馬太福音22:37-38)
如果說「真誠」是關於質的純淨,那麼「竭盡」就是關於量的完全。「One In Heart」的第二個維度,帶我們進入一種高強度的屬靈張力——全人的奉獻。神不滿足於我們剩餘的時間、剩餘的精力,祂渴望的是全部。
1. 示瑪(Shema)的呼喚:獨一的神配得獨一的愛 申命記 6:4-5 是以色列信仰的核心告白:「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。」正因為神是「獨一」的(One),所以祂配得的愛不能被分割。如果宇宙中有萬神,我們或許可以分一點愛給這個,分一點給那個;但因為只有一位神,我們所有的愛、所有的忠誠都必須歸向祂。經文用到一連串的「盡」字——盡心(Heart)、盡性(Soul)、盡力(Strength/Might)。 • 盡心:涉及我們的理智與意念,我們的思想生活是否被神掌管? • 盡性:涉及我們的生命氣息、情感與渴望,我們是否以神為最大的滿足? • 盡力:這詞可以解釋為「極度」、「非常」,意味著用盡一切資源、能力、財富和體力來愛神。 這是一種毫無保留的愛。 在「One In Heart」的生活方式中,沒有所謂的「部分委身」。我們不能將生命劃分為「屬靈的」和「屬世的」,彷彿星期日是盡心愛神的,星期一至六則是愛世界的。竭盡獻心意味著我們的職業、家庭、娛樂、夢想,全部都要納入愛神的軌道之中。
2. 誡命的總綱:意志的決斷 在馬太福音 22:37-38,耶穌重申這條誡命,並加上了「盡意」(Mind),強調了理性的降服。耶穌稱這是「第一,且是最大的」。這告訴我們,基督教信仰的核心不是一堆繁瑣的規條,而是一份熾熱的關係。 竭盡獻心,是一種立志。 即使我們沒有感覺,即使在環境艱難、事奉疲乏的時候,我們依然用意志選擇站在神這一邊,選擇順服祂(申 10:12 提到愛祂與遵行祂的道是分不開的)。這是一種「在此站立,別無選擇」的態度。 作為一個「One In Heart」的信徒,我們每一天醒來都在做一個決定:今天我要為主而活。我要用盡我的才幹來榮耀祂,我要用盡我的情感來親近祂。 這不是律法主義的苦修,而是被神的大愛激勵後,自然產生的回應——因為祂先愛了我們,為我們捨了所有,我們只能以「全部」來回報祂。
3. 事奉的態度:不再保留 申命記 10:12 問了一個震撼的問題:「神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?」神似乎在乞求祂子民的愛。這對於那位全能者來說,祂不缺我們的金銀,祂渴望的是我們「盡心盡性事奉他」。「竭盡」意味著打破香膏瓶子,不留下一滴。在實際生活中,這挑戰我們打破「舒適圈」的事奉觀。很多時候,我們的事奉是「喜歡就做」、「有空才做」。但「One In Heart」的異象挑戰我們,事奉是生命的全部。這可能意味著在職場上,你為了堅持真理而付上代價,這是「盡力」;這可能意味著在家庭中,你為了愛如同基督愛教會而捨己,這是「盡性」;這可能意味著在讀經禱告中,你攻克己身,不讓思緒遊蕩,這是「盡意」。竭盡獻心,就是拒絕平庸的屬靈生命。它拒絕做一個不冷不熱的基督徒。它要求我們像蠟燭一樣,為了發光而燃燒自己,直到成灰。因為我們深知,只有完全倒空的器皿,才能被聖靈完全充滿。
總結而言,第二點「竭盡獻心」是對神「全人」的降服。它基於神獨一的屬性,要求我們在理智、情感、意志和力量上,都達到愛的極限。這是「One In Heart」生活方式的動力引擎,推動我們不斷突破自我,活出極致榮耀神的生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