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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.現在活着的、不再是我、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着.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、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、他是愛我、為我捨己。(加拉太書2:20)
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、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。我們若活着、是為主而活.若死了、是為主而死.所以我們或活或死、總是主的人。(羅馬書14:7-8)
照着我所切慕所盼望的、沒有一事叫我羞愧、只要凡事放膽.無論是生、是死、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。因我活着就是基督、我死了就有益處(腓立比書1:20-21)
這是「One In Heart」的詮釋,也是整個標誌中十字架居於心的最終意義。這不再僅僅是修補舊生命,而是徹底的替換。
1. 偉大的替換:不再是我(No Longer I) 加拉太書 2:20 是基督徒生命的憲章。保羅說:「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」。這是一個完成式,意味著舊的自我在法律上和屬靈上已經被釘死了。
• 「我」的終結: 「One In Heart」意味著那個以自我為中心、自私、自憐、自傲的「我」,已經不再存活。我們常常掙扎,是因為我們試圖讓那個該死的舊人繼續活著,同時又想讓基督活著。但十字架不容許兩個王。
• 乃是基督(But Christ): 現在活著的,「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」。這是神秘而真實的聯合。「In Heart」的意思是,基督不只是坐在天上的寶座,祂透過聖靈,真實地以我們的心為家。我們的思想變成祂的思想,我們的手腳變成祂的手腳。這是一種完全被基督充滿的生活。當人接觸我們時,他們不應該只看到我們的好性格,而應該感覺到基督的香氣。
2. 活著的目的:為主而活(For the Lord) 羅馬書 14:7-8 將這種內住的生命外化為生活的目標。「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」。這句話挑戰了當代「自我實現」的文化。
• 所有權的宣示: 「或活或死,總是主的人」。我們不再問:「這件事對我有什麼好處?」而是問:「這件事如何榮耀主?」
• 信心的運作: 加拉太書提到「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」。這種替換生命不是靠感覺,是靠信心。每一天早晨,我們都需要憑信心宣告:「主啊,今天我的口是你的,求你藉著我說話;我的心是你的,求你藉著我愛人。」這是「One In Heart」的具體操作——憑信支取基督的生命來應對每一天的挑戰。
3. 生命的焦點:基督顯大(Christ Magnified) 腓立比書 1:20-21 展現了這種生命的最高境界:「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」。
• 身體作為透鏡: 「顯大」就像放大鏡。我們身體的功能,就像一個透鏡,要讓看不見的基督,透過我們的言行舉止,讓世人看見基督的榮美,讓基督變得清晰可見。
• 超越生死的自由: 保羅說「我活著就是基督,我死了就有益處」。這是一種極致的自由。當一個人的生命完全等同於基督時,死亡就不再是威脅,而是與愛人更深的相聚;活著也不是重擔,而是展現愛人的機會。這就是「One In Heart」的極致——讓人透過我們看見了基督。
總結而言,第六點帶我們回到十字架。它宣告了自我的死刑和基督的掌權。這是一種捨己的生命,卻也是最豐盛的生命,因為無限的基督充滿了有限的我們。
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.現在活着的、不再是我、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着.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、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、他是愛我、為我捨己。(加拉太書2:20)
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、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。我們若活着、是為主而活.若死了、是為主而死.所以我們或活或死、總是主的人。(羅馬書14:7-8)
照着我所切慕所盼望的、沒有一事叫我羞愧、只要凡事放膽.無論是生、是死、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。因我活着就是基督、我死了就有益處(腓立比書1:20-21)
這是「One In Heart」的詮釋,也是整個標誌中十字架居於心的最終意義。這不再僅僅是修補舊生命,而是徹底的替換。
1. 偉大的替換:不再是我(No Longer I) 加拉太書 2:20 是基督徒生命的憲章。保羅說:「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」。這是一個完成式,意味著舊的自我在法律上和屬靈上已經被釘死了。
• 「我」的終結: 「One In Heart」意味著那個以自我為中心、自私、自憐、自傲的「我」,已經不再存活。我們常常掙扎,是因為我們試圖讓那個該死的舊人繼續活著,同時又想讓基督活著。但十字架不容許兩個王。
• 乃是基督(But Christ): 現在活著的,「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」。這是神秘而真實的聯合。「In Heart」的意思是,基督不只是坐在天上的寶座,祂透過聖靈,真實地以我們的心為家。我們的思想變成祂的思想,我們的手腳變成祂的手腳。這是一種完全被基督充滿的生活。當人接觸我們時,他們不應該只看到我們的好性格,而應該感覺到基督的香氣。
2. 活著的目的:為主而活(For the Lord) 羅馬書 14:7-8 將這種內住的生命外化為生活的目標。「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」。這句話挑戰了當代「自我實現」的文化。
• 所有權的宣示: 「或活或死,總是主的人」。我們不再問:「這件事對我有什麼好處?」而是問:「這件事如何榮耀主?」
• 信心的運作: 加拉太書提到「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」。這種替換生命不是靠感覺,是靠信心。每一天早晨,我們都需要憑信心宣告:「主啊,今天我的口是你的,求你藉著我說話;我的心是你的,求你藉著我愛人。」這是「One In Heart」的具體操作——憑信支取基督的生命來應對每一天的挑戰。
3. 生命的焦點:基督顯大(Christ Magnified) 腓立比書 1:20-21 展現了這種生命的最高境界:「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」。
• 身體作為透鏡: 「顯大」就像放大鏡。我們身體的功能,就像一個透鏡,要讓看不見的基督,透過我們的言行舉止,讓世人看見基督的榮美,讓基督變得清晰可見。
• 超越生死的自由: 保羅說「我活著就是基督,我死了就有益處」。這是一種極致的自由。當一個人的生命完全等同於基督時,死亡就不再是威脅,而是與愛人更深的相聚;活著也不是重擔,而是展現愛人的機會。這就是「One In Heart」的極致——讓人透過我們看見了基督。
總結而言,第六點帶我們回到十字架。它宣告了自我的死刑和基督的掌權。這是一種捨己的生命,卻也是最豐盛的生命,因為無限的基督充滿了有限的我們。